一部反盗版法案如何把美国搞得鸡飞狗跳
一部反盗版的法案最近在美国引起很大关注。这一事件的起因并不是因为这部法案将有可能终结网络盗版这一毒瘤,而是因为各大互联网公司和普通民众担心由此而来的限制创新,限制网络接入以及网络审核的问题。这部法案叫做《终止在线盗版》,Stop Online Piracy Act, 简称 SOPA。它基于"维护经济创新及限制知识产权盗窃" ,PROTECT IP Act ,(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它于2011年10月26日在众议院被提出,并在同年的11月的16日举行了首次听证。这部法案所标榜的使命是最终赋予司法机构和版权所有者更大的优势去和网络盗版做战斗。
11月15日听证会的前一天包括Google,Mozilla基金会,Facebook,Yahoo,Twitter在内的几大互联网公司在纽约时报上联合发文抵制此法案。基本上这则声明包含了两点内容。
1. 此法案严重限制了互联网网络的创新,将使得各大互联网公司在版权诉讼,内容过滤上耗尽精力。
2. 现行的互联网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娱乐业远远做不到的),它不应是盗版行为的替罪羊,互联网公司更不应该为此被黑锅。
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案?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影响?
结合网络上找到的资源我来做个归纳。

1. 截断一切通向提供盗版资源的域名。
任何提供盗版资源的网页,博客,社交网站消息,搜索引擎都应删除或屏蔽含有盗版侵权链接的内容。也就是说,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电影下载,在线电影或者各类盗版资源,即使搜索引擎本身不提供盗版内容,它还是要对此负责。由此,我们也应该可以看出为什么Google,Facebook,Twitter对这法案敏感的原因。
2. 切断对盗版网站的资金支持
如果任何盗版网站经查证在美国有用于提供资金帮助的账户或在线账户Paypal,则这些账户将被冻结或取消。
如果这一法案生效,法律上美国政府可以以含有盗版链接为名,强制互联网服务商停止对某个网站的解析,换而言之美国政府可以对网站内容(无论内容是来自自身,机器人爬虫或网民发布)进行审核。迫于压力,网站们将不得不进行自我过滤。另一方面,版权所有者(各大电影公司,电视制作机构)将得益于此法拿到更多的人头费,赚更多的外块,因为他们不仅可以指控内容提供者,更可以将信息平台的拥有着推上法庭。介于美国在西方世界的领导力,不排除欧洲世界集体追随美国脚步,一同踏上互联网"维权"之路。
Source: http://cybtamin.com/2011/11/sopa-and-internet/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